五互集團小編/花枝寶
看過來!!~
交通和醫療新制7月1日開始開始實施!
共有5項交通新制和7項重點食安新制!!
共有5項交通新制和7項重點食安新制!!
快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!!~~
5項交通新制包括:
▧變換車道打錯方向燈:
生活上最常發生因打錯方向燈,導致其他用路人錯誤判斷,釀成許多車禍意外的事件,在新規定中,駕駛人變換車道若打錯方向燈也算違規,將開罰600元至1,800元。
![]() |
(◭此圖取自網路◮) |
▧未依規定開/關車門造成意外:
駕駛人或乘客要下車時未依規定開啟/關閉車門造成意外發生,需處駕駛1,200元至3,600元罰鍰,但若駕駛已善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我行我素,罰責則歸屬乘客負責。


![]() |
(◭此圖取自網路◮) |
▧汽車闖平交道:
汽車駕駛人闖平交道,違規罰鍰上限將由新台幣6萬元提高至9萬元。
![]() |
(◭此圖取自網路◮) |
![]() |
(◭此圖取自網路◮) |
▧滿75歲駕駛每3年檢查換照:
75歲以上駕駛人需每3年換一次駕照,且還要通過體檢與認知機能測試,以降低肇事風險,提高路上交通安全。
相關資訊詳細請點選看以下
醫療新制方面:
![]() |
(◭此圖取自網路◮) |
◍衛福部食藥署共有7項重點食安新制,有5項屬於產品標示,未標示將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,標示不實則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,以下詳細說明:
▧食鹽
食藥署指出,為提高民眾「碘」攝取量,訂定食鹽中營養添加劑碘化鉀及碘酸鉀限量標準,市售包裝食鹽也得以「碘鹽」、「含碘鹽」或「加碘鹽」命名,且不論是否添加碘,都須標示醒語。
▧奶油
奶油方面,依乳脂肪含量不同,名稱也得有所更動,未來僅有乳脂肪須達到80%以上者才能稱「奶油」,乳脂肪含量10至80%則可稱「鮮奶油、乳脂、食用乳油或鮮乳油」。
若以食用油脂加工製成的人造奶油產品,油脂含量達80%以上,應標示為「人造奶油」,油脂含量10%至80%則應標示為「脂肪抹醬」。
▧奶精
至於咖啡、紅茶都會添加的奶精產品,若是不含奶粉、牛奶等原料,應於品名後加註「不含乳(奶)」,乳含量未達50%應標註「非乳(奶)為主」。
▧含塑膠材質容器
有塑膠環或塑膠淋膜的玻璃保鮮盒、鹹酥雞紙袋等,由於會直接接觸到食物的食品容器,未來除了得標示使用的材質、耐熱溫度,同時須消費者知道產品適用於接觸食品,是重複性或一次使用等資訊。
▧自動販賣機
以自動販賣機販售的食品,不論是包裝、散裝或自動販賣機調製食品,都應依規定標示販賣機業者及食品內容物、產地、過敏原、重組肉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資訊。
◍食藥署指出,除了標示新制外,
7月1日起也將擴大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的業者,納入具有工廠登記但未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食品業者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